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》(苏教考〔2023〕27号)要求,及省考试院2024 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招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,从选拔优秀生源的角度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结合我校实际,现制定本校专科第二批次的录取办法:
一、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,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,确定预录取位次;
二、未达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(含未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),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(无职教高考成绩的,按0分计),确定预录取位次;
三、各类型考生中职职教高考成绩同分的,依次按中职职教高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、专业综合理论成绩、语数外总成绩以及中职学考折算总分(合格60分/门,不合格0分)、中职学考语文、中职学考数学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;
四、按以上规则,位次仍相同的,由学校招生考评小组综合考虑择优录取,进行位次排序。